第一章 维护人员
第一条 信息设备严禁非法关机,严禁在未关机的情况下直接断开电源开关。
第二条 信息设备开机后,检查各功能指示正常,系统无报警提示;否则应查找故障原因,直至故障排除。
第三条 系统设置严格遵循各信息系统操作说明,禁止不安说明操作;当与操作说明有出入,需要咨询相关供应商技术支持人员确认后方可操作。
第四条 禁止删除需要保留的信息,需要删除某项关键信息或数据时,必须得到许可,必要时进行信息备份。
第五条 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修改或透露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
第六条 发生信息系统故障,有可能影响单位正常运营时,应立即层层上报至最高领导,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和措施。第七条 当发生非正常停电事故时,因立即采取措施,在 UPS 供电时限内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关机。
第八条 各信息系统所在的机房,严格控制温湿度,确保降温除湿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 机房内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必须操作时, 应在专业人员指示并监护下进行。
第十条 新员工上岗前,应仔细阅读本岗位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严禁未经培训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岗位配备的个人云桌面,禁止私自下载安装应用软件,确实需要安装的,须经信息维护人员测试认证通过后方可安装。
第十二条 当发现使用的信息系统有问题时,需先自行检查电源和网络接口是否正常,然后再找相关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报错时,使用人员应保留报错信息, 并提供给维护人员进行正确维护。
第十四条 禁止将信息系统登入密码随意告诉他人,禁止使用他人账号登入操作,必要时,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 离开岗位 10 分钟以上者,需锁定屏幕;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利用公网接入办公时,需确保设备安全,并禁止打开含病毒网页。个人便携设备被盗时,应立即联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锁定账号,以防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