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
本《数字乡村服务企业星级评价规范》(T/ISC 0026-2023、T/ZGXK 007-2023)规定了数字乡村服务企业的星级评价基本原则、评价规范、评价实施、评价管理。适用于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开展相关数字乡村服务企业的星级评价工作。本《数字乡村服务企业星级评价规范》文件由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提出并归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系列文件均有提出数字乡村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且作出重要部署,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数字乡村建设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已不单纯是一种符号或度量单位,而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这种要素一旦与其他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制度等要素匹配,就会改变要素组合结构,形成数字生产率。从这一意义上讲,加快数字乡村发展,就是要通过数字化进程,优化乡村要素组合,实现数字化对其他要素的赋能,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乡村各种要素,提高乡村经济社会运行的质量与效率。
数字乡村也是乡村对数字技术、数字业态的应用和创新的过程。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各领域的技术、服务支撑,覆盖基础设施服务商、生产经营数字化服务商、生活数字化服务商、数字治理服务商、配套服务商和项目方案技术提供商等,在帮助农业农村插上数字翅膀的过程中,产生了更新、更广的服务模式,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本文件针对数字乡村服务企业展开星级评价,旨在规范数字乡村服务企业市场行为,促进相关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引导企业增强诚信经营和服务意识,发挥先进典型对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数字乡村服务企业服务品质和水平。按照《数字乡村服务企业星级评价规范》对数字乡村服务企业实施服务开展星级评价,从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越高,信用和品牌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