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 XX 中学系统建设管理和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系统交付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 XX 中学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系统交付管理,对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过 程中的系统交付管理环节进行规范和约定。
第三条 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项目类系统交付管理,办公室负责单一采购类系统交付管理。
第四条 系统建设完成后,项目承建方要依据项目合同的交付部分向网络安全办公室进行项目交付,交付的内容至少包括:
- 制定详细的系统交付清单,对照系统交付清单,对交付的设备、软件和文档进行清点;
- 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目标是经过培训的系统运维人员能胜任日常的运维工作;
- 提供系统建设的各类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实施记录等;
- 提供系统运行维护的帮助和操作手册;
- 系统交付过程文档必须有项目承建方和信息中心双 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 系统交付工作由网络安全办公室、系统交付商共同参与,双方签字后,交付物交由网络安全办公室管理。
- 必须安照系统交付的要求完成交付工作。